跃进路绿水云间小区的一名住户,消耗13万元“巨资”在阳台周围的公共天台上,违法建立一座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木质凉亭。1月11日上午,该木质凉亭被柳北区城管法律局依法撤除,当事人13万元的造价随即“打了水漂”。
据法律人员介绍,当事人潘某居住在三楼,其阳台外延伸衔接的公共天台,为其所住高层住宅楼的三层裙楼的楼顶。因为公共天台总面积有200多平方米,非常宽阔,潘某使用其得天独厚的“地舆优势”,平常在公共天台放置杂物等。
一年前,潘某“突发奇想”,买来大批通过特别防腐处理的木头、陶瓷瓦、铁钉等资料,花了一个多星期的时刻,在公共天台西侧建立了一座长20米、宽5米、总面积100平方米的凉亭,地上还铺设了瓷砖。据了解,连人工带资料,该凉亭造价高达13万元,可谓“奢华型”凉亭。
该凉亭建好后,在周边高层住户的仰望下,显得非常“夺目”,不久就因占用公共天台乱建立,被住户投诉至才智城管渠道。面临上门要求供给建立批阅手续的法律人员,当事人称该凉亭是“用来晾衣服的”,并坦承“没有批阅手续”。
法律人员表明,公共天台归于整体业主的公共利益,尽管住户在购买房子时,有时会得到开发商“独享天台”的许诺,但没有在天台建立的权利,城管法律部门将大力冲击天台建立行为。
为此,在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后,1月11日上午,柳北区城管法律局安排人员,依法对该违建凉亭施行撤除。
原标题:《柳州一住户花13万元,在公共天台建立100平方米“奢华”凉亭,竟用来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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